任课教师职责

一、根据大纲、课本、考试要求,结合学生实际情况,钻研教材,课前精心备课,认真讲课,按时完成教学任务。

二、制定教学计划,进行备课、讲课、命题、考试、阅卷,作试卷分析,提出改进措施。

三、课堂上组织好教学秩序,课后布置适量作业并要随时          抽查。对普遍存在的问题,应及时解决。

四、爱护学生,耐心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,做到有问必答。关心他们的进步,积极协助班主任做思想工作。

五、课堂上不应接听和拨打手机。不应坐着讲课,以免影响老师形象。

六、尽量不要占用上课时间考试、完成作业(特殊情况例外)。

七、不能迟到或临时随意调课。如有特殊情况需临时请假调课,应提前向教学管理人员提出,以便作适当安排。

八、定期让学生参与评议教师,有问题者酌情进行调整。

九、如对学校工作有意见,请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系协商解决。

 

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,将给予相应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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